皋兰县
皋兰地处甘肃中部、兰州市北部郊区,位于东经103°32′-104°14′,北纬36°05′-36°51′之间。总面积2556平方公里,总人口16.83万人。地势山川相间,由西北向东南倾斜,平均海拔1700米左右,属温带半干旱气候,年均气温7.2摄氏度,年均降水量266毫米,年日照时数为2768小时,无霜期144天。四季分明,气候温和,冬无严寒,夏无酷暑。
皋兰县地形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,多为黄土梁峁、沟谷和小川台地等类型,地势为北高南低、西高东低,呈西北向东南倾斜,山脉多为南北走向,海拔高度在1459.2米一2445.2米之间,相对高差达986米。境内共有0.5公里以上的大小砂、土沟4977条,全长6743.7公里,这是该县水土流失侵蚀沟的发源地,沟壑密度2.64公里/平方公里。
地名由来:清乾隆三年(1738年)改兰州为皋兰县,为兰州府治驻地,皋兰县名始于此时,县名乃以境内有皋兰山而得。清乾隆三年(1738年)置皋兰县,为兰州府治。以兰州城南皋兰山得名。1913年裁府留县。1955年皋兰县迁驻石洞寺。
【行政区划】
皋兰县截止2012年,皋兰县辖5镇2乡:西岔镇、石洞镇、忠和镇、什川镇、九合镇、黑石川乡、水阜乡,64个行政村,3个社区。
【历史沿革】
皋兰县为丝路重镇,陇西要冲。
春秋战国时为羌戎之地,
秦统一中国后归秦。
西汉时属金城郡,首置金城县。
西魏、北魏与北周时属子城县,子城县为金城郡治所在。
隋初,属兰州总管府,废府复郡后,仍属金城郡金城县。
唐属兰泉县,即现兰州市区所在,亦为金城郡治。
唐后期与五代时,为吐蕃辖地。
宋、金、元、明均属兰州。
清代乾隆三年(1738年),因境内有皋兰山而更名为皋兰县,沿用至今。
清代至民国作为甘肃首县和省会重镇,幅员辽阔,辖今兰州、白银两市的大部分地区。
民国二年(1913年)并兰州府、巩昌府为兰山道,领15个县,兰山道尹驻省会皋兰县。
民国十六年(1927年),废道改区,皋兰县属兰山区。
民国十九年(1930年),皋兰县设7个区,429个村,县域东至甘草镇60千米交定西界,西至张家寺70千米交永登县界,南至漩马滩50千米交洮沙县界,北至甘露池80千米交红水县界。
民国二十五年(1936年)属甘肃督察公署第一行政督察区。
民国三十年(1941年)7月,中华民国政府划出皋兰县城区及近邻16平方千米的区域设立兰州市,皋兰县城即为兰州市区,兰州市区成为县中之区,县治驻现城关区永昌路。故有“先有皋兰县,后有兰州市”之说。
民国三十三年(1944年)12月后,皋兰县直属甘肃省。
民国三十四年(1945年)县治迁驻盐场堡,全县有21个乡镇,下辖157个保、1467个甲。
民国三十五年(1946年)县治迁往市内曹家厅,辖21个乡镇,151个保、1572个甲。
1949年8月26日,皋兰县与兰州市同日解放,直属陕甘宁边区政府甘肃行政公署。12月归属兰州市。
1951年8月由省直辖。
1956年1月划归定西专区。
1958年12月撤县,行政区域划归白银市。
1961年2月,恢复建制,归白银市管辖。
1963年10月再属定西专区。
1970年4月重新划归兰州市管辖至今。
1980年皋兰县共10个公社,93个大队。
1983年5月,和平公社更名为黑石川公社,6月,将原10个公社改为乡,恢复乡人民政府称谓。
1984年9月,成立城关镇人民政府。
1985年8月,将武川、水川、强湾3个乡划归白银市。皋兰县辖1镇7乡,71个行政村。
2000年1月,什川乡撤乡建镇,改称什川镇。8月西岔乡、忠和乡分别改称西岔镇、忠和镇。
2004年12月,撤销石洞乡,与城关镇合并,更名为石洞镇。
2010年6月,中心乡改称九合镇。
2012年1月,西岔镇火家湾村、四墩村、五墩村、中川村、山字墩村、赵家铺村、窝窝井村等7个行政村委托兰州新区管理。至此,皋兰县辖5镇2乡,64个行政村。
皋兰县属温带半干旱气候,年均气温7.2℃,年均降水量266毫米,年均蒸发量1660毫米,年均日照2768小时,无霜期144天。
水文:黄河流经皋兰县境内,年均流量311亿立方米。
皋兰县地形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,多为黄土梁峁、沟谷和小川台地等类型,地势为北高南低、西高东低,呈西北向东南倾斜,山脉多为南北走向,海拔高度在1459.2米一2445.2米之间,相对高差达986米。境内共有0.5公里以上的大小砂、土沟4977条,全长6743.7公里,这是该县水土流失侵蚀沟的发源地,沟壑密度2.64公里/平方公里。
地名由来:清乾隆三年(1738年)改兰州为皋兰县,为兰州府治驻地,皋兰县名始于此时,县名乃以境内有皋兰山而得。清乾隆三年(1738年)置皋兰县,为兰州府治。以兰州城南皋兰山得名。1913年裁府留县。1955年皋兰县迁驻石洞寺。
【行政区划】
皋兰县截止2012年,皋兰县辖5镇2乡:西岔镇、石洞镇、忠和镇、什川镇、九合镇、黑石川乡、水阜乡,64个行政村,3个社区。
石洞镇 | 城南社区,城北社区,三川口社区,庄子坪村,东湾村,中堡村,魏家庄村,蔡河村,豆家庄村,文山村,涧沟川村,明星村,丰水村 |
西岔镇 | 阳洼窑村,岘子村,团庄村,漫湾村,陈家井村,西岔村,铧尖村,段家川村,五墩村,四墩村,火家湾村,中川村,山字墩村,赵家铺村,窝窝井村 |
忠和镇 | 忠和村,崖川村,丰登村,平岘村,六合村,盐池村,罗官村,水源村 |
什川镇 | 上车村,长坡村,南庄村,北庄村,上泥湾村,下泥湾村,河口村,打磨沟村,接官亭村 |
黑石川乡 | 石青村,白坡村,大横村,三和村,黑石村,和平村,星湾村,白崖村,中窑村,红柳村,新地村 |
中心乡 | 中心村,九合村,兰沟村,高山村,钱家窑村,头沟村,李家沟村,三坪村,朱家井村,曹家湾村,碱水沟村 |
水阜乡 | 彬草村,涝池村,砂岗村,水阜村,燕儿坪村,长川村,老鹳村 |
皋兰县为丝路重镇,陇西要冲。
春秋战国时为羌戎之地,
秦统一中国后归秦。
西汉时属金城郡,首置金城县。
西魏、北魏与北周时属子城县,子城县为金城郡治所在。
隋初,属兰州总管府,废府复郡后,仍属金城郡金城县。
唐属兰泉县,即现兰州市区所在,亦为金城郡治。
唐后期与五代时,为吐蕃辖地。
宋、金、元、明均属兰州。
清代乾隆三年(1738年),因境内有皋兰山而更名为皋兰县,沿用至今。
清代至民国作为甘肃首县和省会重镇,幅员辽阔,辖今兰州、白银两市的大部分地区。
民国二年(1913年)并兰州府、巩昌府为兰山道,领15个县,兰山道尹驻省会皋兰县。
民国十六年(1927年),废道改区,皋兰县属兰山区。
民国十九年(1930年),皋兰县设7个区,429个村,县域东至甘草镇60千米交定西界,西至张家寺70千米交永登县界,南至漩马滩50千米交洮沙县界,北至甘露池80千米交红水县界。
民国二十五年(1936年)属甘肃督察公署第一行政督察区。
民国三十年(1941年)7月,中华民国政府划出皋兰县城区及近邻16平方千米的区域设立兰州市,皋兰县城即为兰州市区,兰州市区成为县中之区,县治驻现城关区永昌路。故有“先有皋兰县,后有兰州市”之说。
民国三十三年(1944年)12月后,皋兰县直属甘肃省。
民国三十四年(1945年)县治迁驻盐场堡,全县有21个乡镇,下辖157个保、1467个甲。
民国三十五年(1946年)县治迁往市内曹家厅,辖21个乡镇,151个保、1572个甲。
1949年8月26日,皋兰县与兰州市同日解放,直属陕甘宁边区政府甘肃行政公署。12月归属兰州市。
1951年8月由省直辖。
1956年1月划归定西专区。
1958年12月撤县,行政区域划归白银市。
1961年2月,恢复建制,归白银市管辖。
1963年10月再属定西专区。
1970年4月重新划归兰州市管辖至今。
1980年皋兰县共10个公社,93个大队。
1983年5月,和平公社更名为黑石川公社,6月,将原10个公社改为乡,恢复乡人民政府称谓。
1984年9月,成立城关镇人民政府。
1985年8月,将武川、水川、强湾3个乡划归白银市。皋兰县辖1镇7乡,71个行政村。
2000年1月,什川乡撤乡建镇,改称什川镇。8月西岔乡、忠和乡分别改称西岔镇、忠和镇。
2004年12月,撤销石洞乡,与城关镇合并,更名为石洞镇。
2010年6月,中心乡改称九合镇。
2012年1月,西岔镇火家湾村、四墩村、五墩村、中川村、山字墩村、赵家铺村、窝窝井村等7个行政村委托兰州新区管理。至此,皋兰县辖5镇2乡,64个行政村。
皋兰县属温带半干旱气候,年均气温7.2℃,年均降水量266毫米,年均蒸发量1660毫米,年均日照2768小时,无霜期144天。
水文:黄河流经皋兰县境内,年均流量311亿立方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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