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盟佤族自治县
西盟佤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西南部,地处东经99°18′~99°43′、北纬22°25′~22°57′之间。东、东北、东南环接澜沧县,南与孟连县接壤,西、西北与缅甸毗邻,国境线长89.3千米,国土面积1353.57平方千米。 【行政区划】 2014年,西盟县辖5镇2乡:勐梭镇、勐卡镇、翁嘎科镇、新厂镇、中课镇、力所拉祜族乡、岳宋乡。
| 勐梭镇 | 勐梭社区,勐梭村,里拉村,秧洛村,班母村,王莫村,他郎村 |
| 勐卡镇 | 勐卡社区,西盟村,莫窝村,马散村,永帮村,永业村,莫美村,班哲村 |
| 翁嘎科乡 | 英腊村,英候村,龙坎村,班弄村,班岳村 |
| 力所拉祜族乡 | 力所村,南亢村,王雅村,佐扩村,图地村 |
| 岳宋乡 | 曼亨村,岳宋村,班帅村 |
| 中课乡 | 中课村,嘎娄村,永不落村,班箐村,窝笼村 |
| 新厂乡 | 新厂村,代格拉村,永广村,窝羊村,阿莫村 |
【历史沿革】 原属澜沧县,1965年以澜沧的西盟区设今县。县因区得名。—说县在西盟山区,故名。 秦朝属西南夷地。 西汉为哀牢地;东汉、三国蜀汉属益州永昌郡;两晋南北朝属宁州永昌郡。 隋属濮部。 唐南诏时为银生节度地。 宋大理国时为永昌府倮黑部地。 元至元十三年(1276)属镇康路,泰定三年(1326)改属木连路,天历元年(1328)改属顺宁路。 明永乐四年(1406),设孟琏长官司,隶云南都司。 清顺治十七年(1660),猛琏长官司改属永昌军民府,康熙四十八年(1709)改置猛连宣抚司,属迤西道永昌府;乾隆二十九年(1764)改属迤西道顺宁府,光绪二十年(1894)改属镇边直隶厅(今澜沧),隶迤南道。 民国二年(1913)4月,镇边直隶厅改为镇边县,隶滇南道。 民国3年(1914)1月,因与贵州省镇边同名,乃以其地滨于澜沧江而易名为澜沧县;同年6月,滇南道更名为普洱道,澜沧县属普洱道。 民国18年(1929)11月,废普洱道,设立云南省第二殖边督办公署,澜沧县属之。 民国21年(1932)4月,澜沧县属第12政务视察区;民国23年(1934)4月,属第16政务视察区; 民国24年(1935)8月,属第6政务视察区; 民国27年(1938),今西盟地属澜沧县治内西盟乡,同年9月,澜沧县属第9政务视察区; 民国28年(1939)第二殖办督办公署裁撤; 民国30年(1941)6月15日,澜沧县属云南省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; 民国31年(1942)7月,属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; 民国35年(1946)10月,属第九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。 1949年2月1日,澜沧县全境解放。西盟区属于澜沧县管辖,为澜沧县第七区。 1949年4月,中共西盟区人民政府在今澜沧县拉巴乡芒东村,小拉巴成立。管辖芒东、音同、大平掌、西盟4个村,寨和佤族部落。 1950年,西盟属宁洱专区澜沧县。 1951年4月2日,政务院批准:将宁洱专区更名为普洱专区,西盟属属普洱专区澜沧县。 1952年7月,经中共澜沧县工委批准,成立中共西盟区委,区址设在今澜沧县芒东村,小拉巴。辖西盟、大平掌、芒东、营盘、音同、勐梭六个村。 1953年3月28日,政务院批准:普洱专区更名为思茅专区,澜沧县属之。 1953年4月7日,撤销澜沧县,设立澜沧拉祜族自治区(县级),隶属思茅专区。 1955年1月13日,国务院批准:撤销思茅专区澜沧县的建制,将其原辖的西盟山区暂时委托澜沧拉祜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。 1956年6月,从澜沧县划出,成立自治县筹备委员会。 1956年8月,中共西盟工委和县筹委把勐梭区的里拉乡划分为里拉、秧洛两个乡。翁嘎科区多龙乡与该区英腊乡合并。 1956年10月:云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:设立西盟县,以澜沧县西盟区为其行政区域。在西盟县未成立前,西盟山区由思茅专区直接领导。 1956年11月,增设新厂区,即:西盟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辖马散、力所、岳宋、中课、勐梭、翁嘎科、新厂七个区。 1957年10月,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所辖的里拉、勐梭、扒嘎等26个村,寨划归西盟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管辖区域。10月,西盟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设立7个区委会,即:莫窝区委会、力所区委会、翁嘎科区委会、勐梭区委会、中课区委会、新厂区委会、岳宋区委会。区委会为西盟工委派出机构。与此同时,相应划分成7个区,设立区人民政府,为自治县筹委派出机构。 1959年10月,经云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,西盟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设立34个乡级政权机构。 1960年,根据1941年中英(缅)两国政府签署换文的“一九四一年线”,将中缅未定界地区的永别列、山通、岩城三个地区划为缅甸国土,中缅边界西盟段正式划定。 1963年9月14日,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35次会议决定:设立西盟佤族自治县。以西盟地区为西盟佤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。原西盟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所辖各区委、区政府为西盟佤族自治县县委、县政府派出结构。 1964年7月1日,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,西盟佤族自治县总人口41298人。 1965年3月3日-5日,正式成立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,属思茅专区。 1965年8月,云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西盟佤族自治县设立西盟镇(区级)。辖西盟上、下寨和4个居民委员会。 1967年3月,西盟佤族自治县实行军事管制,西盟佤族自治县军事管制委员会履行县委县政府和各级党、政领导职能。 1968年9月1日,经中共第十三军党委批准,西盟佤族自治县革命委员会(简称“县革委会”)成立。 1969年3月-4月,西盟县革命委员会把全县各区改称公社,乡改称大队。以此同时,成立公社、大队革委会。原区级西盟镇降格为乡级大队。 1970年,思茅专区改为思茅地区,西盟县属思茅地区。 1971年5月3日-8日,恢复中共西盟县委,县委会和县革委会合署办公。 1972年7月-10月,报经中共思茅地委批准,西盟佤族自治县相继恢复7个党的公社委员会,即:莫窝公社党委、力所公社党委、翁嘎科公社党委、勐梭公社党委、中课公社党委、新厂公社党委、岳宋公社党委。1978年,调整生产队规模,全县231个生产队扩编成361个生产队。 1980年12月初,原各公社革命委员会改称公社管理委员会,同时恢复原地址名称,即:东方红、忠东、卫东、红旗、前哨、庆九大、向阳恢复为原来的中课、勐梭、翁嘎科、岳宋、新厂、莫窝、力所;1969年实行“政社合一”体制后冠称的生产大队、生产队名称皆恢复了原来的名称。 1980年12日19日-23日,恢复县人民政府。 1982年7月,西盟佤族自治县开展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。全县总人口64784人,其中男32439人,女32345人。1983年12月-1984年初,西盟佤族自治县农村,机构改革。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区公所,生产大队改称乡(办事处)。全县7个公社33个生产大队改为7区1镇,35个乡和1个乡级办事处。 1984年2月,经云南省人民政府1982年12月批准,西盟佤族自治县县城所在地正式设立西盟镇党委、镇政府(区级镇)。原西盟大队改称西盟村,办事处。2月10日-3月31日,西盟佤族自治县进行农村,体制改革。实行政社分开,设区建乡。把全县7个公社,33个大队改为7个区,35个乡(新建3个乡),1个镇。恢复乡(镇)人民代表大会制度;设立乡(镇)人民政府。 1995年11月3日,国务院办公厅【国办函53号】批复: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驻地由西盟镇迁至勐梭乡。 1997年,西盟佤族自治县辖1个镇、7个乡:西盟镇、新厂乡、中课乡、岳宋乡、力所拉祜族乡、勐梭乡、翁嘎科乡、莫窝乡。县政府驻西盟镇。 2000年,勐梭乡撤乡设镇。至此,西盟佤族自治县辖2个镇、5个乡、1个民族乡:勐梭镇、西盟镇、莫窝乡、新厂乡、中课乡、翁嘎科乡、岳宋乡、力所拉祜族乡。 2003年10月30日,国务院批准(国函[2003]113号):撤销思茅地区,设立地级思茅市,西盟县属地级思茅市。 2006年,撤销西盟镇和莫窝乡,设立勐卡镇,新设立的勐卡镇管辖原西盟镇和莫窝乡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,镇政府驻原西盟镇政府驻地。 2007年,思茅市更名为普洱市,澜沧县属地级普洱市。 2013年,中课乡、新厂乡、翁嘎科乡分别撤乡设镇;西盟县辖5个镇(勐梭镇、勐卡镇、中课镇、新厂镇、翁嘎科镇),2个乡(力所拉祜族乡、岳宋乡)。 西盟佤族自治县气候概况 县境地处横断山系纵谷区南段,气候温暖而潮湿,为云南省境的“雨城”。河流主要有南康江和库杏河等,属萨尔温江水系。全县耕地万余公顷。农作物主要有稻谷、玉米、小麦和油菜、花生、甘蔗及茶叶等。并产柑橘、菠萝等水果。山间林木繁茂,有林地2万公顷,森林覆盖率为15.4%,森林蓄积量195万立方米。受孟加拉湾西南暖湿气流影响,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。由于相对高差达1869.9米,立体气候明显,降水量丰富,年均降水量2758.3毫米,居全省之冠,最高年(1991年)达3426.7毫米。年平均气温15.3℃,无霜期319天。年均日照2204.7小时,辐射量每平方厘米131.8千卡。风速年平均2.5米/秒。夏秋季节雨量高度集中,降水量占全年的90.1%,冬春季节雨量偏少,占9.9%。雨量充沛、气候温和,光照适中。 立体气候照就了佤山绚丽的自然风景。境内有迷人的亚热带原始雨林,也有高寒山区清冽的风光。一座神气的山峰就有一个美丽的传说,一块古朴的净土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。婀娜多姿的勐梭龙潭,神奇美丽的佤山天地,雄伟壮观的娜妥坝瀑布,变换万千的佤山云海,构成了佤山独特的自然景观。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均温15.2℃,年均降水量2772.3毫米。农作物主要有稻、玉米、小麦、油菜。野生动物有虎、熊、鹿、懒猴、穿山甲、孔雀等。矿产有锡、银、金等。土特产有傈傈酒、云雾山茶。有公路通往澜沧。有勐梭天然龙潭、西盟山顶连天水库等名胜古迹。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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