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河口市

梅河口市别名梅河,位于吉林省东南部、通化市北部、长白山西麓、辉发河上游,地处松辽平原与长白山区的过渡地带。东以一统河下游新合镇双胜村,与辉南县毗邻;南与东南以分水岭、新开岭、盘道岭、鸡冠砬子山与柳河县分界;西南白银河彼岸、杨树河上源及西部的山城镇桦树村,与辽宁省清原县交界;西与西北和东丰县接壤;北与东北以亮子河与磐石市为邻。地理座标位于东经125°15′~126°03′,北纬42°08′~43°02′。全境南北长极至97公里,东西宽极至35公里,总面积2174.6平方公里,2009年建成区面积30.3公里,城区常住人口30万人,耕地面积10万公顷。
梅河口市距省会长春271公里,距通化市区120公里,位于沈吉、长通两线的交汇点,是吉林省东南部交通要冲和东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,是吉林省东南部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,煤炭生产集聚地,同时也是全国双拥模范城、省级文明城市。
梅河口境内属中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,春季干旱多大风,夏季炎热多雨,秋季凉爽多晴朗天气,冬季漫长寒冷,四季分明。多年平均气温5.7摄氏度,1月平均气温零下15 摄氏度,7月平均气温22.6摄氏度。最低月均气温零下20.2摄氏度,最高月均气温25摄氏度。平均气温年较差37.6摄氏度,最大日较差18.2摄氏度。生长期年平均150天,无霜期年平均141天,最长159天,最短116天。年平均日照时数2385.7小时,年总辐射119千卡/平方厘米。0摄氏度以上持续期220天,一般为3月29日—11月3日。年平均降水量696.9毫米,年平均降水日数106天,最多123天,最少78天。极端年最大雨量1150.4毫米,极端年最少雨量350.2毫米。降雨集中在每年6月至8月,8月最多。
地名由来:因地处梅河入柳河之口,故名
行政区划: 2015年,梅河口市下辖新华街道、解放街道、和平街道、光明街道、福民街道等5个街道;山城镇、红梅镇、海龙镇、新合镇、水道镇、中和镇、黑山头镇、曙光镇、进化镇、牛心顶镇、一座营镇、康大营镇、兴华镇等13个镇;吉乐乡、李炉乡、杏岭乡、湾龙乡、双兴乡等5个乡和小杨满族朝鲜族乡1个民族乡;领导27个社区居委会,305个村委会;下设830个居民小组,1645个村民小组。
新华街道 建国社区,爱民社区,金华社区,松江社区,建国村,同意村
光明街道 莲花社区,前途社区,兴业村,业家村,革新村
和平街道 四合社区,翠园社区,铁东社区,八十八栋社区,万胜村,全胜村
解放街道 园林社区,电厂社区,育才社区,站前社区,季家村,新城村
福民街道 砂轮社区,桥西社区,永丰村,张家村,常家村,同心村,幸福村,福民村,和盛村
山城镇 团结社区,东放社区,利民社区,城西村,城东村,西山村,郑家村,新泉村,三泉眼村,二泉眼村,大泉眼村,南沟村,东小堡村,华锋村,头八石村,河南村,东花园村,中花园村,西花园村,五里堡村,东山村,四合村,金星村,永胜村,东胜村,小湾村,东玉井村,西玉井村,保民村,保兴村,大安村,大湾村,桦树村,二龙村,龙山村
红梅镇 红梅社区,向阳社区,东升社区,工农社区,新风社区,中兴村,联盟村,岭西村,保贤村,隐贤村,白石沟村,刘大村,程家村,富强村,曲家村,四八石村,福利村,民主村,永光村
海龙镇 九龙社区,龙兴社区,西关社区,春明村,春光村,大榆树村,新胜村,正义村,东吉村,利民村,裕民村,兴隆村,先锋村,先进村,向前村,八家岗村,双顶村,鲜红村,双锋村,城南村
新合镇 黑山村,东兴村,平安村,茂林村,新华村,双胜村,新春村,新合村,保安村,得胜村,新兴村,新民村,胜利村,永发村,河洼村,马家村
曙光镇 红星村,东太平村,安乐村,西太平村,五八石村,安全村,永富村,艾家村,罗家村,同胜村,莲花村,汪家村,六八石村,曙光村,五人班村
中和镇 金厂沟村,关家沟村,张油坊村,三八石村,二八石村,黎明村,兰堡村,刘堡村,光明村,东下村,平等村
黑山头镇 丰收村,建设村,和平村,团结村,宝山村,自强村,黑山头村
水道镇 水道村,西北沟村,新立屯村,中和村,新开岭村,龙头村,爱林村,烟筒桥村,新立村,新丰村
进化镇 前进村,通河村,三合村,永范村,大兴村,谢家村,进化村,维新村,乐善村,碱水村
一座营镇 纸坊村,太平河村,明新村,新盛村,中心村,穆家店村,泉眼村,一座营村,永新村,靖安村,韩家店村,高杨树村,南大桥村
康大营镇 慕家粉坊村,三十一户村,南五块石村,北五块石村,横头山村,鲜忠村,北赵家街村,前赵家街村,二道河子村,二道岗村,大桥村,孟家沟村,康大营村,三湾子村,宋家街村,民安村,黑嘴子村
牛心顶镇 王家村,马场村,搭连沟村,兴隆沟村,河东村,小河北村,牛心顶村,常兴村,自兴村,六合村,三里村,新红村,野猪河村,大沙河村,陈家村,向阳村,朝阳村,八泉眼村,凤阳村,兴隆堡村,双泉村
杏岭乡 团山村,小城子村,杏山村,富裕村,支前村,双合村,强胜村,杏岭村,隆盛村,升平村,永顺村,兴龙村,周家村,东升村,双茂村,鲍家村,帽山村,鸭绿村,兴起村,平原村,永长村,保林村,义民村,文华村,永久村,久长村,新建村,西兴村,文光村,文明村
李炉乡 广丰村,连山村,广居村,永平村,永强村,三人班村,东泉村,李炉村,邱凤村,凤城村
湾龙乡 农安村,共安村,三山村,湾龙沟村,福安村,龙河村,小榆树村,双山村,兴安村,五奎顶村,双安村,三兴村,莲河村
双兴乡 中山村,靠山村,裕庆村,德庆村,楼山村,积善村,同合村,宝善村,庆胜村,八家子村,双兴村,福兴村
兴华乡 金家岗村,新兴村,普安村,黑顶子村,卫国村,凤山村,双凤村,双木村,连双村,礼让村,东升村,兴华村
小杨满族朝鲜族乡 庆云村,景兴村,小杨村,庆福村,陈大桥村,保祥村,宫家街村,双阳村,双龙村,大杨村,古城村,方家街村,六官巷村,头道碱场村,大桦树村,倒木沟村,姜家街村
吉乐乡 吉庆村,吉宏村,卧龙村,复兴村,吉兴村,挑参沟村,吉祥村,吉乐村,吉安村,小吉乐村
历史沿革: 梅河口区域早在四、五千年前就有先人繁衍生息。境内先后发现10余处原始社会晚期居住址、7处石棚墓以及40余处历代古遗址,均采集到大量遗物。商、西周、春秋为肃慎部、战国为秽发部、秦为辽东郡。
汉元封二年(前109年)秋,汉武帝平定了卫氏朝鲜,在东北设置了真番、临屯、乐浪、玄菟四郡。自此至东汉、三国、西晋,梅河口均属玄菟郡所辖。
总章元年(668年),高句丽灭亡。唐在其故地上置安东都护府辖之,梅河口属安东都护府。圣历元年(698年),归渤海国长岭府辖处“长岭营州道”。
北宋政和五年(1115年),即金收国元年,梅河口属咸平路(今开原)遥领。
蒙古太宗(窝阔台)五年(1233年),梅河口属咸平府南境。梅河口主要居民为女真人,属辽阳行省开原路斡盘千户所(治所在今辉南县境内辉发城)。
明洪武元年(1368年),朱元璋灭元,将女真分为建州、海西、野人三大部,设置卫所管辖。梅河口属奴儿干都司海西女真渚冬河卫地。明末,海西女真形成哈达、叶赫、辉发、乌拉4个部落集团。梅河口属辉发(今辉南辉发城)、哈达(达卫城即海龙)两部。明万历三十五年(1607年),努尔哈赤灭辉发部,梅河口归属建州女真努尔哈赤部。
清康熙十六年(1677年),颁发上渝,设置鲜围场。梅河口为封禁之地。光绪四年(1878年)始开禁。
光绪五年(1879年)设置围场总督衙门(治所海龙城),置总管1人,辖左右协领2人。光绪六年七月四日(1880年8月19日)设海龙抚民厅,隶属奉天府,置抚民通判1人。通判衙门、围场总管衙门治所同在海龙城(今海龙镇)。海龙厅下设36社,辖120个村。
光绪二十八年七月一日(1902年8月4日),海龙厅升为海龙府,添设东平(今东丰县)、西丰县、西安县(今辽源市、东辽县)、划柳河县为海龙府管辖。隶属盛京(今沈阳)将军。宣统二年(1910年10月),旨准裁撤围场总督衙门。
民国元年(1912年),中华民国成立后沿用府治。民国二年(1913年)一月八日,海龙府改为海龙县,治所海龙镇,隶属于奉天省东边道。原海龙府所属东平、西丰、西安、柳河、辉南5县划出。全县划为海龙城东关、朝阳镇、六八石、山城子等4个警区,梅河口属六八石警区。
民国十二年(1923年),奉省令改为区村制,将全境130个村,划为8个区。
民国十三年(1924年)九月十六日,将全县8个区改为4区20保。
民国十六年(1927年),全县调整为10区120村。梅河口为五区。
民国十九年(1930年)夏,撤销区的建制,划44村。
民国二十年(1931年),“九一八”事变,日本侵略军占领东北,海龙为沦陷区,设日伪海龙县公署,隶属于奉天省。
民国二十三年(1934年)一月十七日,全境划为10保,88甲。是年又改为8区,仍为43村。民国二十五年(1936年)三月一日起实行街村制,设朝阳镇等3个街和梅河口等37个村。
民国二十六年(1937年)一月,梅河口村,改为梅河口街,成为境内重要集镇之一。民国三十年(1941年)七月,梅河口划归四平省。
民国三十二年(1943年),朝阳镇及东凤舞村,划归辉南县。海龙县将其余村,街合并为梅河口、山城镇、海龙3个街及23个村。
1945年11月1日正式成立海龙县民主政府,治所海龙镇,隶属于辽北省;实行区村制,全境划为10个区。
1946年5月18日,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,海龙县划归辽宁省,为直属县。5月24日,国民党顽固派军队占领海龙,成立国民党海龙县政府,隶属于国民党辽北省政府。海龙县民主政府实行战略转移,开展游击斗争。
1947年5月31日,东北民主联军(3纵8师)李红光支队收复海龙镇。6月1日,海龙县全境解放,海龙县民主政府重返海龙镇,属辽宁省第四行政专员公署。海龙县重建10个区。梅河中心区改称梅河口区。
1948年2月,中共辽宁省委决定撤销四地委,海龙县归省直属。7月,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将海龙县划归辽北省第三地委(驻西安,即今辽源市)管辖。年内,海龙县把行政区划为10个区235个街村(其中9街226村)。
1949年4月21日,中共中央东北局、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,撤销辽北省,海龙县划归辽东省直属。5月18日,中共辽东省委、省政府决定,海龙县划归通化地区专员公署管理。
1954年8月15日,辽东省撤销,海龙县划归吉林省,仍由通化地区专员公署管辖。
1955年5月8日,将县人民政府改称海龙县人民委员会。9月15日,原东丰县和平乡和大阳乡境内驻军营地(即西工地和东工地)之行政区域划归海龙县管辖。
1968年7月,成立海龙县革命委员会,代行县人民委员会职能。
1980年9月25日~27日,召开海龙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,决定将县革委会改为县人民政府。
1985年2月4日,国务院批准撤销海龙县,设立梅河口市(地级)。以原海龙县行政区域划为海龙区、梅河区的行政区域。将原通化地区所属的柳河县、辉南县划归梅河口市管辖。
1986年1月30日,经国务院批准,梅河口市改为县级市,仍辖原海龙县行政区域,由通化市代管。同时,海龙区、梅河区撤销,辉南县、柳河县划归通化市管辖。梅河口市归通化市代管。
1986年7月28日,正式撤销梅河口镇,设立4个街道。11月4日,撤销小杨乡,设立小杨满族朝鲜族乡。
1988年8月11日,省政府批准建立梅河口贸易区后,7个二级站下放梅河口市管理。
1992年8月14日,将中和、曙光、进化、一座营4个乡改为镇。10月6日,将水道、黑山头、牛心顶、大湾、野猪河、康大营6个乡改为镇。
1993年11月23日,将福民乡、李炉乡、曙光镇、黑山头镇、湾龙乡的部分村,组划入城区,城区面积扩大到80平方公里。是年,撤销福民乡,设立福民街道。
1994年12月31日,铁北、河南街道分别更名为和平、光明街道。
2000年6月15日,撤销城南乡、花园朝鲜族乡,其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海龙镇、山城镇。
2002年2月27日,省政府批准将梅河口贸易区更名为梅河口经济贸易开发区,列入省级开发区管理序列。4月,撤销四八石乡,其行政区域并入红梅镇。
2005年2月5日,撤销野猪河镇、双泉乡,其所辖区域均并入牛心顶镇;撤销义民乡,将其所辖区域划归杏岭乡管辖。9月9日,撤销姜家街乡,将其辖区划归小杨满族朝鲜族乡管理,享受民族乡待遇;撤销大湾镇,其辖区划归山城镇管理。至2015年,梅河口市辖5个街道、13个镇、6个乡;1个经济开发区。
2013年11月,梅河口正式成为吉林省直管县试点城市,被赋予地级市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。
2013年12月25日,湾龙、庆岭由乡改为镇,全市辖14个镇,四个乡和小杨满族朝鲜族乡,5个街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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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0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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