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陵区
高陵区隶属于陕西省西安市,地理位置位于东经108°56′16″~109°11′15″,北纬34°25′00″~34°37′30″,地处关中平原腹地,素有关中“白菜心”之美誉,“泾渭分明”自然景观文明遐迩。工业发展势力雄厚,是西安人流、物流、信息流的重要承载地和聚集地之一。
高陵位于陕西省关中平原腹地,西安市辖域北部,距西安市钟楼和咸阳国际机场20公里、新市政中心仅7公里。西铜、西禹高速公路横穿南北,境内一马平川。东西长20.55公里,南北宽20.1公里,素有关中“白菜心”之称。因境内有奉正塬,塬体高隆,称塬为陵,故名高陵。境内有唐昭慧塔、李晟碑、东渭桥遗址等古文化遗迹,建于秦孝公12年(公元前350年),是中国建县历史最早的县份之一。
地名由来:县地古属雍州,“秦时设县”,隋大业七年筑成,因境内有奉正原横恒于南,原体高隆,称原为陵,故名“高陵”。明嘉靖《高陵县志》卷1:“奉正原在县南十里,自泾阳来,过县达临潼,延几百里,高者四五丈。泾渭之不能北徙者此也。故自周,汉、隋、唐,王侯将相多葬于此。”清光绪《高陵县续志》卷1:“高陵,秦县名。《尔雅》:大阜日陵。郭子章云:县南有奉政原,高四五丈,高陵之名所由昉也。”是县因奉政原而名。
【行政区划】
高陵区辖7个街道办:鹿苑街道办、泾渭街道办、崇皇街道办、通远街道办、耿镇街道办、张卜街道办、姬家街道办。
【历史沿革】
县地古属雍州,“秦时设县”,隋大业七年筑成,因境内有奉正原横恒于南,原体高隆,称原为陵,故名“高陵”。西周(前11世纪—前771年)时属王畿,名高陵邑。春秋战国时为秦地,秦孝公十二年(前350年)改邑设县,名“高陵县”;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,实行郡县制,划今境为二,东为高陵县,西属戈阳县,均隶京畿内史管辖;前206年,项羽入关中废郡制,高陵、戈阳隶司马欣塞国。西汉沿袭秦制,高祖元年(前206年)两县入河上郡;高祖九年(前198年)两县复隶内史管辖;景帝二年(前155年)两县归左内史管辖;景帝五年(前152年)戈阳县改名阳陵;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年)县与阳陵县归左冯翊辖;平帝元始四年(4年)王莽称帝改高陵为千春,阳陵为渭阳,俱归后承烈郡管辖;新莽天凤元年(14年)千春县属师尉郡。渭阳县属师尉郡或烈尉郡。东汉光武帝建武初年(25年)千春、渭阳两县各复名为高陵、阳陵县,属司隶校尉部左冯翊管辖;建武十五年(39年)阳陵县改属司隶校尉部京兆尹,高陵县隶属关系未变。据明《高陵县志》所载考证,两汉高陵县、新莽千春县的治所同在今县城西一里之千春村,处。西汉时辅佐郡守并掌握全郡军事的长官左辅都尉亦驻于此。此城作为县治历时426年。两汉阳陵县城、新莽渭阳县城与秦戈阳县城同为一城。据清《高陵县续志》及《咸阳古迹略》等多种资料考证,此城在今马家湾乡新庄村,北。阳陵县为西汉五陵县之一,景帝建县时曾迁五千豪富居此,甚为繁华。至曹魏初年(220年)阳陵县撤销,县与城延存372年。据明《高陵县志·地理志》载:“光武东都后,左冯翊自长安出治高陵—于是高陵有左冯翊城,在县西南2里。”此城在今县城西偏南之大古城村,近旁。曹魏初,改左冯翊为冯翊郡,治所迁往临晋县(今大荔县地)。此城作为郡治,历时约196年。三国时,文帝黄初元年(220年)改高陵县为高陆,此名延用至隋文帝开皇3年(583年),先后隶雍州京兆郡或雍州秦国,其辖境与今仿佛而为大。治所在今县城西南之小古城村,附近。历时212年,北魏神麚四年(431年)迁至今县城。西晋时(265—316年)、东晋十六国时期的前赵刘曜光初元年后(318年)后赵石勒太和元年后(328年)隶属关系同前。前秦(352年)隶司隶校尉京兆尹,后秦(386年)隶司隶校尉部京兆郡。夏时(418年)属雍州。南北朝时期(431—557年)属雍州冯翊郡。同时县治所迁至今县城,冯翊郡治所也由临晋迁回,郡治、县治同设一城。隋朝文帝开皇三年(583年)撤销冯翊郡,县直隶雍州。炀帝大业二年(606年)县改高陆复名高陵,沿用至今。大业二年县隶雍州,三年(607年)属京兆郡。唐武德元年(618年)属雍州。贞观元年(627年)属关内道雍州。武周天授元年(690年)属关内道京兆郡,后属关内道雍州,天授二年(691年)属关内道鸿州。久视元年(700年)属雍州,道未变。唐玄宗开元元年(713年)属关内道京兆府。昭宗天祐元年(904年)属京畿道祐国军。唐武宗会昌元年(841年)将清平乡划归三原县。武德二年(619年)时曾分高陵县泾河以南地设鹿苑县,属雍州。贞观元年(627年)撤销,辖地复归高陵县。五代十国时期县属五代。后梁朱温开平年间(907—911年)县属大安府。后唐同光元年(923年)改属耀州。后晋、后汉、后周三代沿袭未变。北宋太祖建隆四年(963年)县属关西道京兆府。太宗淳化五年(994年)改道为路。至道三年(997年)县属陕西路京兆府。神宗熙宁五年(1072年)后,属永兴军路京兆府。据明《高陵县志》载,宋代“县境东西28里,南北33里。”金仿宋制,熙宗皇统二年(1142年)县属京兆府路京兆府。元统一全国后实行省、路、府(州)、县四级制。县直属于路,太宗七年(1235年)属陕西路京兆府。世祖中统三年(1262年)设立陕西四川行中书省,县属该省京兆府。至元十六年(1279年)改京兆府为安西路,县属此路,省属关系未变。至元二十三年(1286年)从陕西四川行中书省中分设陕西等处行中书省,县属此省,路隶未变。仁宗皇庆元年(1312年)改安西路为奉元路,县属此路,省属关系未变。据《泾阳县政区沿改》称,世祖至元二年(1265年),泾阳县并入高陵县,次年又分开。明朝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,习惯上仍称为“省”,省下设府或直隶州,府下辖州和县。明洪武二年(1369年)3月改元奉元路为西安府,县属此府。洪武9年(1376年)至明末。县属陕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。据明《高陵县志·地理志》所载,在明代“析东南数里于临潼”,自序中指明这数里即张桥、孝义、安信三里。但同志《地理志》中以上三个里在县辖里中复又出现,所以析出的可能是各里之一部分。明《高陵县志·地理志》记载。明代县辖境:“广(东西)二十八里,袤(南北)三十五里。其南省城,东南临潼;东栎阳,又东渭南,东北蒲城,北富平;西北三原,西泾阳,西南咸阳。”清朝实行省、道、府、县4级制。县属陕西省西乾鄜道西安府。其辖境,据清《高陵县续志·地理志》载:“疆域则东西三十里而遥,南北三十里而近(查看原作,阅读更多)”。1913年实行省、道、县三级制。县隶陕西省关中道。1928年前后撤道,县直隶于陕西省。1939年设行政督察区,县属陕西省第十行政督察区。1948年又改属陕西省第三行政督察区。1949年5月13日后,初属三原分区。1950年5月属咸阳专区。1953年1月改属渭南专区。1956年10月由省直辖。1959年1月1日,属三原县。1961年9月1日恢复县制再属咸阳专区。1983年10月5日改属西安市。
1996年,高陵县面积290平方千米,人口22.4万人。辖3个镇、7个乡:鹿苑镇、通远镇、耿镇、湾子乡、药惠乡、榆楚乡、崇皇乡、姬家乡、张卜乡、马家湾乡。县政府驻鹿苑镇。
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,全县总人口222367人,其中:鹿苑镇34819人、通远镇25877人、耿镇镇15903人、药惠乡20490人、湾子乡16027人、榆楚乡17508人、姬家乡30977人、崇皇乡19395人、张卜乡31153人、马家湾乡10218人。
2001年12月,撤销药惠乡,并入鹿苑镇;马家湾乡、姬家乡合并为泾渭镇。至此,全县辖4个镇、4个乡:鹿苑镇、通远镇、耿镇、泾渭镇、崇皇乡、湾子乡、榆楚乡、张卜乡。
2011年,撤销榆楚乡、湾子乡、张卜乡,设立榆楚镇、湾子镇、张卜镇。至此,全县辖7个镇、1个乡:鹿苑镇、通远镇、耿镇、泾渭镇、湾子镇、榆楚镇、张卜镇、崇皇乡。
2012年,撤销鹿苑镇、泾渭镇、崇皇乡,分别设立鹿苑街道、泾渭街道、崇皇街道。至此,全县辖3个街道、5个镇:鹿苑街道、泾渭街道、崇皇街道、通远镇、耿镇、湾子镇、榆楚镇、张卜镇。
2014年12月,撤销高陵县,设立西安市高陵区。
高陵位于陕西省关中平原腹地,泾、渭河两岸,西安市辖域北部。东西长20.55公里,南北宽20.1公里,总面积294平方公里。
高陵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区。冬夏季节长,春秋季节短,夏热,冬冷,春暖,秋凉,雨热同季,四伎分明。
根据1955~1980年统计资料,高陵年平均气温13.2℃,平均最高气温19.3℃,平均最低气温8.1℃。最热月7月,平均26.7℃,最冷月1月,平均-1.5℃。年极端最高气温41.4℃,最低-20.8℃。月际气温变化,秋大,春次,夏小。其中,平均大于10℃的206.5天,最多年220天,最少年168天。平均初日在4月4日,终日在10月26日。平均积温4309.3℃,最多4636.9℃,最少3728.6℃。平均大于15℃初终间日数157天,最多182天,最少135天,初日在4月30日,终日在10月3日。平均积温3619.7℃,最多3989.1℃,最少3194.8℃。平均大于20℃的101.3天,最多121天,最少66天,平均初日在5月27日,终日在9月5日。平均积温2575.6℃,最多3057.5℃,最少1639.4℃。日较差年平均11.2℃,各月平均在10℃以上。总体表现为适温范围内日较差较大,具体反映8、9月最小,为10℃,6月最大,为13.5℃。
高陵位于陕西省关中平原腹地,西安市辖域北部,距西安市钟楼和咸阳国际机场20公里、新市政中心仅7公里。西铜、西禹高速公路横穿南北,境内一马平川。东西长20.55公里,南北宽20.1公里,素有关中“白菜心”之称。因境内有奉正塬,塬体高隆,称塬为陵,故名高陵。境内有唐昭慧塔、李晟碑、东渭桥遗址等古文化遗迹,建于秦孝公12年(公元前350年),是中国建县历史最早的县份之一。
地名由来:县地古属雍州,“秦时设县”,隋大业七年筑成,因境内有奉正原横恒于南,原体高隆,称原为陵,故名“高陵”。明嘉靖《高陵县志》卷1:“奉正原在县南十里,自泾阳来,过县达临潼,延几百里,高者四五丈。泾渭之不能北徙者此也。故自周,汉、隋、唐,王侯将相多葬于此。”清光绪《高陵县续志》卷1:“高陵,秦县名。《尔雅》:大阜日陵。郭子章云:县南有奉政原,高四五丈,高陵之名所由昉也。”是县因奉政原而名。
鹿苑镇 | 鹿苑镇社区,城区社区,南新街社区,鹿祥社区,草市村,瓦盆张村,高家村,田家村,东街村,北街村,何家村,上院村,古城村,药惠村,马家村,北樊村,东升村,草王村,银王村,东樊村,江流村,麦张村 |
通远镇 | 通远村,华邑村,车张村,官路村,史喻村,火箭村,仁村,杜家村,灰堆村,何村 |
耿镇 | 耿镇村,虎家村,周家村,苏家村,王家滩村,耿北村 |
泾渭镇 | 米家崖村,粱村,塬村,店子王村,西营村,东营村,雷贾村,陈家滩村,泾渭堡村,姬家村,肖家村,罗家村,朝李村,毗沙村,东城坊村,邓家塬村,姜李村,杨官寨村,高刘村,雷家村,泾吴村 |
崇皇乡 | 桑家村,绳刘村,高墙村,坡吉村,军庄村,井王村,船张村 |
湾子乡 | 湾子村,北孙村,官市村,生王村,大雷村,岳华村,西张市村,东张市村 |
榆楚乡 | 榆楚村,安家村,皇册村,钓北村,皂南村,马北村 |
张卜乡 | 张卜村,贾蔡村,南郭村,韩家村,张家村,塬垢村,东关村,新建村,张桥村,庙西村,杏王村,曹家村,崖王村 |
高陵区辖7个街道办:鹿苑街道办、泾渭街道办、崇皇街道办、通远街道办、耿镇街道办、张卜街道办、姬家街道办。
【历史沿革】
县地古属雍州,“秦时设县”,隋大业七年筑成,因境内有奉正原横恒于南,原体高隆,称原为陵,故名“高陵”。西周(前11世纪—前771年)时属王畿,名高陵邑。春秋战国时为秦地,秦孝公十二年(前350年)改邑设县,名“高陵县”;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,实行郡县制,划今境为二,东为高陵县,西属戈阳县,均隶京畿内史管辖;前206年,项羽入关中废郡制,高陵、戈阳隶司马欣塞国。西汉沿袭秦制,高祖元年(前206年)两县入河上郡;高祖九年(前198年)两县复隶内史管辖;景帝二年(前155年)两县归左内史管辖;景帝五年(前152年)戈阳县改名阳陵;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年)县与阳陵县归左冯翊辖;平帝元始四年(4年)王莽称帝改高陵为千春,阳陵为渭阳,俱归后承烈郡管辖;新莽天凤元年(14年)千春县属师尉郡。渭阳县属师尉郡或烈尉郡。东汉光武帝建武初年(25年)千春、渭阳两县各复名为高陵、阳陵县,属司隶校尉部左冯翊管辖;建武十五年(39年)阳陵县改属司隶校尉部京兆尹,高陵县隶属关系未变。据明《高陵县志》所载考证,两汉高陵县、新莽千春县的治所同在今县城西一里之千春村,处。西汉时辅佐郡守并掌握全郡军事的长官左辅都尉亦驻于此。此城作为县治历时426年。两汉阳陵县城、新莽渭阳县城与秦戈阳县城同为一城。据清《高陵县续志》及《咸阳古迹略》等多种资料考证,此城在今马家湾乡新庄村,北。阳陵县为西汉五陵县之一,景帝建县时曾迁五千豪富居此,甚为繁华。至曹魏初年(220年)阳陵县撤销,县与城延存372年。据明《高陵县志·地理志》载:“光武东都后,左冯翊自长安出治高陵—于是高陵有左冯翊城,在县西南2里。”此城在今县城西偏南之大古城村,近旁。曹魏初,改左冯翊为冯翊郡,治所迁往临晋县(今大荔县地)。此城作为郡治,历时约196年。三国时,文帝黄初元年(220年)改高陵县为高陆,此名延用至隋文帝开皇3年(583年),先后隶雍州京兆郡或雍州秦国,其辖境与今仿佛而为大。治所在今县城西南之小古城村,附近。历时212年,北魏神麚四年(431年)迁至今县城。西晋时(265—316年)、东晋十六国时期的前赵刘曜光初元年后(318年)后赵石勒太和元年后(328年)隶属关系同前。前秦(352年)隶司隶校尉京兆尹,后秦(386年)隶司隶校尉部京兆郡。夏时(418年)属雍州。南北朝时期(431—557年)属雍州冯翊郡。同时县治所迁至今县城,冯翊郡治所也由临晋迁回,郡治、县治同设一城。隋朝文帝开皇三年(583年)撤销冯翊郡,县直隶雍州。炀帝大业二年(606年)县改高陆复名高陵,沿用至今。大业二年县隶雍州,三年(607年)属京兆郡。唐武德元年(618年)属雍州。贞观元年(627年)属关内道雍州。武周天授元年(690年)属关内道京兆郡,后属关内道雍州,天授二年(691年)属关内道鸿州。久视元年(700年)属雍州,道未变。唐玄宗开元元年(713年)属关内道京兆府。昭宗天祐元年(904年)属京畿道祐国军。唐武宗会昌元年(841年)将清平乡划归三原县。武德二年(619年)时曾分高陵县泾河以南地设鹿苑县,属雍州。贞观元年(627年)撤销,辖地复归高陵县。五代十国时期县属五代。后梁朱温开平年间(907—911年)县属大安府。后唐同光元年(923年)改属耀州。后晋、后汉、后周三代沿袭未变。北宋太祖建隆四年(963年)县属关西道京兆府。太宗淳化五年(994年)改道为路。至道三年(997年)县属陕西路京兆府。神宗熙宁五年(1072年)后,属永兴军路京兆府。据明《高陵县志》载,宋代“县境东西28里,南北33里。”金仿宋制,熙宗皇统二年(1142年)县属京兆府路京兆府。元统一全国后实行省、路、府(州)、县四级制。县直属于路,太宗七年(1235年)属陕西路京兆府。世祖中统三年(1262年)设立陕西四川行中书省,县属该省京兆府。至元十六年(1279年)改京兆府为安西路,县属此路,省属关系未变。至元二十三年(1286年)从陕西四川行中书省中分设陕西等处行中书省,县属此省,路隶未变。仁宗皇庆元年(1312年)改安西路为奉元路,县属此路,省属关系未变。据《泾阳县政区沿改》称,世祖至元二年(1265年),泾阳县并入高陵县,次年又分开。明朝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,习惯上仍称为“省”,省下设府或直隶州,府下辖州和县。明洪武二年(1369年)3月改元奉元路为西安府,县属此府。洪武9年(1376年)至明末。县属陕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。据明《高陵县志·地理志》所载,在明代“析东南数里于临潼”,自序中指明这数里即张桥、孝义、安信三里。但同志《地理志》中以上三个里在县辖里中复又出现,所以析出的可能是各里之一部分。明《高陵县志·地理志》记载。明代县辖境:“广(东西)二十八里,袤(南北)三十五里。其南省城,东南临潼;东栎阳,又东渭南,东北蒲城,北富平;西北三原,西泾阳,西南咸阳。”清朝实行省、道、府、县4级制。县属陕西省西乾鄜道西安府。其辖境,据清《高陵县续志·地理志》载:“疆域则东西三十里而遥,南北三十里而近(查看原作,阅读更多)”。1913年实行省、道、县三级制。县隶陕西省关中道。1928年前后撤道,县直隶于陕西省。1939年设行政督察区,县属陕西省第十行政督察区。1948年又改属陕西省第三行政督察区。1949年5月13日后,初属三原分区。1950年5月属咸阳专区。1953年1月改属渭南专区。1956年10月由省直辖。1959年1月1日,属三原县。1961年9月1日恢复县制再属咸阳专区。1983年10月5日改属西安市。
1996年,高陵县面积290平方千米,人口22.4万人。辖3个镇、7个乡:鹿苑镇、通远镇、耿镇、湾子乡、药惠乡、榆楚乡、崇皇乡、姬家乡、张卜乡、马家湾乡。县政府驻鹿苑镇。
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,全县总人口222367人,其中:鹿苑镇34819人、通远镇25877人、耿镇镇15903人、药惠乡20490人、湾子乡16027人、榆楚乡17508人、姬家乡30977人、崇皇乡19395人、张卜乡31153人、马家湾乡10218人。
2001年12月,撤销药惠乡,并入鹿苑镇;马家湾乡、姬家乡合并为泾渭镇。至此,全县辖4个镇、4个乡:鹿苑镇、通远镇、耿镇、泾渭镇、崇皇乡、湾子乡、榆楚乡、张卜乡。
2011年,撤销榆楚乡、湾子乡、张卜乡,设立榆楚镇、湾子镇、张卜镇。至此,全县辖7个镇、1个乡:鹿苑镇、通远镇、耿镇、泾渭镇、湾子镇、榆楚镇、张卜镇、崇皇乡。
2012年,撤销鹿苑镇、泾渭镇、崇皇乡,分别设立鹿苑街道、泾渭街道、崇皇街道。至此,全县辖3个街道、5个镇:鹿苑街道、泾渭街道、崇皇街道、通远镇、耿镇、湾子镇、榆楚镇、张卜镇。
2014年12月,撤销高陵县,设立西安市高陵区。
高陵位于陕西省关中平原腹地,泾、渭河两岸,西安市辖域北部。东西长20.55公里,南北宽20.1公里,总面积294平方公里。
高陵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区。冬夏季节长,春秋季节短,夏热,冬冷,春暖,秋凉,雨热同季,四伎分明。
根据1955~1980年统计资料,高陵年平均气温13.2℃,平均最高气温19.3℃,平均最低气温8.1℃。最热月7月,平均26.7℃,最冷月1月,平均-1.5℃。年极端最高气温41.4℃,最低-20.8℃。月际气温变化,秋大,春次,夏小。其中,平均大于10℃的206.5天,最多年220天,最少年168天。平均初日在4月4日,终日在10月26日。平均积温4309.3℃,最多4636.9℃,最少3728.6℃。平均大于15℃初终间日数157天,最多182天,最少135天,初日在4月30日,终日在10月3日。平均积温3619.7℃,最多3989.1℃,最少3194.8℃。平均大于20℃的101.3天,最多121天,最少66天,平均初日在5月27日,终日在9月5日。平均积温2575.6℃,最多3057.5℃,最少1639.4℃。日较差年平均11.2℃,各月平均在10℃以上。总体表现为适温范围内日较差较大,具体反映8、9月最小,为10℃,6月最大,为13.5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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